合法建築物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依 【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以下簡稱本作業規範)申請補助:
一、六層樓以下,且作為住宅使用比例達全棟二分之一以上之無電梯集合住宅。一、套餐A(都更程序整建維護補助):
適合高樓層建築物整體修繕、施工費用高者,補助項目為增建電梯、外牆修繕、結構補強,補助金額以總工程經費之50%為限,且不超過1000萬元。
二、套餐B(電梯簡易補助):
適合6樓以下公寓僅增建電梯,補助金額為總工程經費之50%、220萬元為限,若符合通用設計者最高補助上限為330萬元。
三、套餐C(老宅簡易修繕補助):
適合6樓以下公寓外牆拉皮,補助金額為總工程經費之50%、300萬元為限;結構補強補助金額為總工程經費之50%、400萬元為限。
四、補助金額如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基礎工程費用:
1、直接工程:包括假設工程、拆除工程(含施工障礙物整理)、昇降機道與昇降機間基礎及土方工程、各層入口外牆切割工程、昇降機道與昇降機間主體結構及樓層接板工程、昇降機道與昇降機間外牆工程、昇降機間装修工程(含門窗、燈光)、機電工程、外部管線整理及其他因配合整體工程完整性之必要工程項目等。
2、間接工程:包括各項政府規費、管理費及利潤、勞工安全衛生費、營造綜合保險費及營業稅等。
三、電梯設備與安裝費用:包括電梯設備費、昇降機道出入口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設備費及其他因法規要求而須裝設之設備費等。
老舊公寓增設電梯,屋主的房屋稅會增加,2019年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調整為免課徵房屋稅,除了違章建築之外的5層樓以下建築,若設有電梯,將不再加價課徵因增設電梯而增加的房屋稅,該項措施7月已上路,2021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即會減免。